

▲毕祺祺。(受访者供图)
全文共904字,阅读大约需要2分钟
“作为辩护人,在开展辩护工作的时候需要进行调查取证等活动伍祥配资,失去人身自由的人没有了这种条件,也不适宜再进行辩护工作。”
文|南方周末记者 吴小飞
责任编辑|谭畅
南方周末记者获得的书面材料显示,2025年11月21日,南阳市淅川县人民法院告知毕祺祺,他已经失去辩护人资格。其母冀廷梅等人的涉黑案,将于12月5日召开庭前会议。
“11月初我们向办案机关询问后得知伍祥配资,毕祺祺案件又延长两个月的侦查期限,要2026年1月7日到期。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冀廷梅案审理终结前,除非他的强制措施被撤销,恢复人身自由,否则他将不可能再为其母亲辩护。” 毕祺祺的辩护人王兴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毕祺祺此前是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法官,其母涉黑案在南阳市淅川县审理。2025年3月,毕祺祺因公开请求为母辩护被广泛关注。(详见南方周末报道《法官为母辩护背后,被控涉黑家族的三代喧嚣》)3月底,冀廷梅的辩护人王昊宸称,淅川人民法院已同意毕祺祺行使阅卷权和辩护权,对于会见权尚未明确表态。
7月10日,南阳市南召县公安局的拘留通知书显示,毕祺祺因为涉嫌洗钱罪被刑事拘留。8月7日,被检方批捕,涉嫌罪名更改为挪用资金罪。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作为辩护人,在开展辩护工作的时候需要进行调查取证等活动,失去人身自由的人没有了这种条件,也不适宜再进行辩护工作。”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永生介绍。
据大象新闻8月报道,经过深入侦查,南阳的公安机关认定毕祺祺在熟悉相关法律规定并明知玉之友公司被政府托管的情况下,仍指使他人私自截留挪用较大数额的公司资金,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涉嫌和他人共同构成挪用资金罪。
9月,南阳市镇平县人大常委会对外公示免去毕祺祺镇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毕祺祺辩护资格的得与失,都是因其情况的不同而合法变更。但在客观上,可能会引发公众对相关单位动机的猜测。”陈永生说。

冀廷梅等人涉黑案庭前会议通知书伍祥配资。(受访者供图)
优配网官网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